电话:13908669585

咨询热线:13908669585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 >

品质消防车 为客户的每一次出行护航

江南专汽●公司新闻

16吨水罐消防车使用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2-01-21  作者: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销售一分公司

  16吨水罐消防车使用注意事项,水罐消防车是指车上除了装备消防水泵及器材以外,还设有较大容量的贮水罐及水**、水炮等。可将水和消防人员输送到火场**进行扑救火灾。

  1、标志

  产品标牌

  产品标牌应固定在驾驶室内左车门下方。产品标牌须有下列内容:

  a . 产品名称和型号;

  b . 消防泵流量;

  c . 水罐容量;

  d . 出厂编号;

  e . 出厂日期;

  f . 制造厂名称。

  2、包装

  产品出厂应配齐下列技术文件, 并妥善包装:

  a . 产品合格证( 含底盘) ;

  b . 产品使用说明书( 含底盘) ;

  c 随车工具、 附件清单;

  d 质量保修卡。

  所有车门、 器材箱门均应关闭锁紧或铅封。

 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, 车外照明灯、 **应用塑料薄膜包扎.发动机、 消防泵不得有余水, 燃油箱不得有余油, 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。

  3、运输

  采用行驶运箱时, 须遵守使用说明书有关新车行驶的规定。采用铁( 水) 路运输时, 应执行铁路( 水) 路运输的有关规定。

  4、贮存

  水罐车需长期贮存时, 应将燃油和水放尽, 停放在防火、 防雨、 防潮、 防晒及通风良好的场所, 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。

Copyright © 2021 版权所有 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销售一分公司